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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门须知:元宇宙世界的七大规则(一)

元宇宙

序言

元宇宙是全球通信领域的下一个重大发展。

这种新的数字能力的陌生性和新颖性正在产生混乱。各种想法层出不穷,与实践和实际情况脱节。善意但天真的寻求者们正在抓紧时间寻找一个概念基础,以便将他们的工作和赌注建立在这个基础上。有特定议程的根深蒂固的参与者正试图以有利的方式引导对话,以尽早争取市场主导地位。所有这些都会被放大,脱离背景,并通过社交媒体在原始信号中加入越来越多的噪音而重复。

最终,这些公共讨论都将不再重要。总有一天,当我们审视我们所取得的成就时,会知道我们已经做到了。到现在为止,我们还不知道元宇宙到底会采取什么形式。这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总有一天,一个由空间组织的、以3D为主的内容组成的全球网络将不受限制地提供给所有人,用于人类的所有工作——这是一种新的、具有深刻变革意义的媒介,由硬件、人机界面、网络基础设施、创作者工具和数字经济方面的重大创新所促成。

同时,为了避免更多的混乱,以及为了让所有的人都关注这个目标,也就是建立一个为最多的人带来最大利益的元宇宙,似乎需要一些澄清和指导。

这里有七条规则,它们构成了元宇宙的框架,我们可以据此指导我们正在进行的工作,并根据这些规则评估进展。

在阅读这些规则时,请牢记:

  • 这些规则是客观公正的。

  • 这些规则是假说,是从几十年的经验和许多实践者的见解中提炼出来的。

  • 这些规则在原则上已经被许多人普遍接受了。(它们可能不会被所有人接受,但这并不重要,因为它们描述了一种不可避免的情况。)

  • 这些规则不容争辩,历史和实践将最终判断它们的正确性。

一个不遵循规则的元宇宙(这里的遵循是指符合逻辑,而不是按照规定行事)不是元宇宙,而是其他东西。

规则:

1. 只有一个元宇宙

2. 元宇宙为所有人服务。

3. 没有人可以控制元宇宙

4. 元宇宙是开放的。

5. 元宇宙与硬件无关。

6. 元宇宙是一个网络。

7. 元宇宙是互联网。

规则解释

1. 只有一个元宇宙

只有一个元宇宙。它是所有可公开访问的虚拟世界、实时3D内容和相关媒体的总和,它们连接在一个开放的全球网络上,不受任何人控制,所有人都可访问。

  • 当提到Metaverse中的一个地方时,”a Metaverse(一个元宇宙)”一词并不合适。“世界”、“虚拟世界”、“空间”、“环境”、“节点”、“区域”或仍有待确定和广泛接受的类似名称。同样地,在提及Metaverse中的多个此类地方时,"Metaverses"一词也不合适。

     

  • 如果一个人把这样的地方称为"a Metaverse(一个元宇宙)",他们并不是在描述Metaverse。他们是在描述一个游戏、一个主题公园或一个社区,这些地方与大多和Metaverse有许多共同的特征,如3D空间、地点和人。但这些都不能被描述为"a Metaverse(一个元宇宙)",因为元宇宙只有一个。在这种情况下,复数形式“Metaverses”也没有意义,这是一种错误的表达。

     

  • "a Metaverse "在抽象地使用时是合适的,例如,在说“由[某某公司]控制的不是我想体验的a Metaverse”时。同样,"Metaverses "这个词在抽象地使用时也是合适的,例如在陈述中。“在不久的将来,很多人都会声称自己在建造'Metaverses',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Metaverse只有一个。”

(以上内容解释起来有些复杂,可多看几遍加深理解)

2. 元宇宙为所有人服务。

按照我们最广泛的社会包容规则的定义,元宇宙是为所有人服务的,不应该受政治或社会经济影响。

  • 元宇宙中的系统必须适应广泛的可想象的用例和为其设计的用户角色。一般来说,这意味着通过元宇宙的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任何二维或3D体验,而不考虑预期用例。这一原则的例子有:“虚拟产品”,即描述实物的交互式实时3D模型;动画作品;人们通常理解的游戏,包括化身、非玩家角色、环境、物体、交互机制和获胜状态。

     

  • 虚拟存在不是一个先决条件或决定性特征。用户可以有也可以没有化身,以便在元宇宙中互动。并非所有的用例都需要存在,或体现出来。事实上,对于某些用例来说,这是一个错误的特征。

     

  • 虚拟环境虽然是元宇宙中最主要的体验类型,但并不是前提条件或决定性特征。简单的3D物体,以及事实上所有的媒体类型,都被纳入其中;演示风格和信息架构是为使用案例服务的。如果有人问到元宇宙中的2D或非空间化内容,与网络有什么不同?答案是它是网络内容,只是在元宇宙中体验,因为元宇宙涵盖了网络(见规则7)。

     

  • 虽然这是一个范围很窄的限定词,但由于一个常见的混淆,它还是值得强调的:元宇宙不仅仅是一个视频游戏,甚至是一个视频游戏网络。诚然,元宇宙中的大部分生产价值、互动机制和经济将是“类似游戏”或通过 3D 体验而被感知。但是,元宇宙中的大多数体验都不是游戏,那些体验者也不会是俗称的“游戏玩家”。在元宇宙中会有游戏;但也会有许多其他类型的体验。

     

  • 由于元宇宙能够实现最广泛地使用案例,它必须适应其创造者和消费者在商业、社会和学术界的动机。这具有内在的经济含义,即对于许多用途来说,创建和发布内容的成本不能过高,而且必须为所有访问者提供方便、不受限制的访问。

     

  • 规则5将结合本规则,进一步阐述可访问性和设备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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